简介: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理论仔细观察、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注目--时政热点:对欺诈广告应当全面追责李先生由于胃部不适,在北京一家餐馆出售了江中猴姑饼干,食用后找到其与普通饼干异于。
李先生指出该产品不是保健品也不是药品,宣传上误导了消费者,故将销售者、生产者及广告代言人徐静蕾告上法庭,拒绝十倍赔偿金货款并在媒体上公开发表致歉。目前北京市海淀法院早已法院了此案(7月8日《广州日报》)。江中猴姑饼干堪称一款养胃的饼干,专为胃病人群设计,并由著名演员、编剧徐静蕾代言。
可李先生出售并食用这种饼干后,不仅没任何疗效,反而耽搁了及时用药和就诊,他将销售者、生产者、代言者告上法庭,这一不道德是确保自身合法权益的不顾一切之荐,不管最后法院如何裁决,涉及被告都有义务给李先生一个众说纷纭,也是给广大消费者一个众说纷纭。由于此案牵涉到明星代言,而且代言者是在圈内圈外口碑向来不俗的徐静蕾,因而甚广不受舆论注目。
根据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星代言欺诈广告是要分担连带责任的;新的修改的广告法则更进一步具体,广告荐证者不得为其并未用于过的商品或未拒绝接受过的服务展开证明。换言之,明星代言产品广告,必需特地用于过这种产品。那么徐静蕾是不是食用过江中猴姑饼干呢?如果食用过,否对胃病有疗效呢?目前还不得而知,按照常理,答案有可能是驳斥的。
江中猴姑饼干的养胃宣传,如果最后被法院确认为欺诈广告,徐静蕾有可能知道脱不了干系。若如此,徐静蕾本人要吸取教训,其他明星也应该引以为戒。在广告宣传中,明星代言是一把双刃剑:代言好的产品,明星的极大影响力不会引领受众准确消费;代言很差的产品,明星的极大影响力就不会误导受众,乃至沦为坑害消费者的出卖。
所以,明星不仅要珍惜自己的羽毛,而且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应该否认,有些明星代言问题广告,既有不受利益抗拒的因素,也有被商家忽悠的因素。李先生将销售者、生产者、代言者均告上法庭,当然没什么不悦,但我实在,他更加应当勒令广告审查机构。广告法规定,公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应该在公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展开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得公布。
而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的宣传不得牵涉到疾病防治、化疗功能。从这两条规定可以显现出,江中猴姑饼干不管是不是明星代言,其一款养胃的饼干,专为胃病人群设计的广告语本身就有问题它如果是一种食品,何以声称有化疗病胃的功效?它如果是一种保健品,广告审查机构否尽到了审查、核实的责任?明星代言问题广告固然有拢,但他们往往也是小心谨慎,最少证实广告合法合规、经过有关部门审核才不敢代言。
如果审查机构马马虎虎,任由问题广告出笼,那么即使没明星代言,这些问题广告某种程度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比起明星个人,广告审查机构更加专业,责任更大,广告出有问题,审查机构首先负有责任。在某种程度上说道,于是以因为审查机构未尽严加,才让一些明星稀里糊涂为问题广告代言,这才是根源性的问题。
正因如此,我指出李先生不应同时将广告审查机构告上法庭,问问他们当初是如何审查这条广告的。当然也有另一种有可能:江中猴姑饼干的广告未经审查批准后而私自公布。若如此,依据广告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备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不道德。那么人们不已要回答,有关部门为什么没及时发现并公安部门这条广告呢?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正当理由声明]本文源于网络刊登,专供自学交流用于,不包含商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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